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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8浏览次数:3403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发布。资格复审、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

附件: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xls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30528/i2049480.html

   

根据《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8日16︰00-20︰00。
  2、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青菱村黄家湖西路16号海锦苑餐厅二楼(笔试考点校区内) 。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招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面试(试讲)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和面试(试讲)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
  附件:
  1.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30528/i2049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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